✦《 資本適足率(RBC)與淨值比率財務公開資訊

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 5 條

保險業資本等級之劃分如下


一、資本適足

指保險業資本適足率達百分之二百

且最近二期淨值比率至少一期達百分之三


二、資本不足,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指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

(二)保險業最近二期淨值比率均未達百分之三且其中至少一期在百分之二以上。


三、資本顯著不足,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指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一百五十

(二)保險業最近二期淨值比率均未達百分之二且在零以上。


四、資本嚴重不足

指依本法第一百四十三之四第三項規定,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低於百分之五十或保險業淨值低於零


保險業依第一項劃分標準如同時符合二等級,以較低等級為資本等級。

✦《 最新宣告利率 》連結至官網公告

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

宣告利率訂定方式及決定依據

    公司應於保單條款中敘明宣告利率之決定方式、宣告方式及範圍,並於計算說明書中載明宣告利率之公式及內含各項參數之數值範圍及訂定依據、保證方式及其上下限,並說明宣告利率宣告時點、頻率及適用方式。